依法設立基金會,章程起草與登記一站式服務
設立基金會涉及的法律程序遠比一般法人複雜。章程必須依照民商法典起草,需準備初始基金,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我們為您處理每一個細節,讓您的基金會能夠正確、順利地開展社會公益活動。
我們服務的內容
基金會法律諮詢
我們分析您的章程目的、董事會結構及民商法典第110-136條的法律要求,從一開始就為您奠定穩固的法律基礎。
起草基金會章程
我們編制涵蓋所有法定事項的完整章程,包括基金會名稱、章程目的、登記辦公地址、資產、董事會相關規定及管理程序。
完整文件準備
我們彙整並核驗向主管機關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,包括設立登記申請書、資產清冊、資產承諾書及所有附件。
提交登記申請與後續追蹤
我們向基金會主管機關提交申請,與承辦人員持續協調直至核發基金會設立登記證書,安排刊登政府公報,並代為申請基金會統一編號。
選擇我們的專屬福利
免費!基金會架構諮詢
免費!完整章程起草
免費!提交前資格及目的審查
免費!協調主管機關直至取得證書
免費!公益慈善組織資格指導
免費!基金會會計與稅務諮詢
含政府規費、文件影印及交通費
免費!代辦基金會稅號申請
您需要準備的資料
請準備以下文件及資訊,以確保流程快速順暢。
需準備的文件
- 每位董事的身分證(บัตรประชาชน)清晰影本(至少3人,建議5人) 備註:若身分證將於3個月內到期,請先辦理換發再提交。
- 每位董事的戶口名簿(ทะเบียนบ้าน)清晰影本,封面頁及載有姓名的頁面 備註:若有任何資料需要更新(例如地址變更),請先更新再提交。
- 用作基金會登記辦公地址之場所業主的文件 1. 戶口名簿影本,封面頁及業主頁面 2. 業主身分證影本 3. 買賣或租賃合約影本(如為租賃) 4.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
- 基金會登記辦公地址的簡略位置圖(手繪草圖即可)
- 銀行存款證明 (帳戶餘額一般基金會不得少於500,000泰銖;以社會福利、教育、體育、宗教為目的或由政府機關設立之基金會不得少於200,000泰銖)
需準備的資訊
- 基金會全名及縮寫(泰文及英文) 名稱中必須包含「基金會」(泰文「มูลนิธิ」)一詞。
- 各董事的職位,例如董事長、副董事長、秘書長、財務長、公關等。
- 基金會章程目的(擬提供協助的範疇,約3-4項)
- 基金會會徽(公章),若有偏好設計請告知,或由我們為您設計。
- 董事認證表中所列資訊(我們的團隊會寄送表格供填寫,內容包括每位董事的個人資料、經歷及資格)
- 方便聯絡的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
基金會設立流程
諮詢與資料蒐集
我們與您討論基金會的章程目的、目標及董事會結構。我們就初始基金及所需文件提供建議,然後由您將所有資訊及文件提交給我們的團隊。
準備官方表格與起草章程
我們的團隊編制基金會章程、所有官方表格、設立登記申請書、資產承諾書及全部附件。完成後將文件寄送給各董事簽署。
向主管機關提交申請
我們通過區公所(曼谷地區)或縣行政辦公室(外府)向主管機關提交基金會設立登記申請。若承辦人員有意見或要求修正,我們的團隊會立即進行修改。
追蹤進度與取得登記證書
文件通過初審後,將轉送至內政部地方行政廳(曼谷地區)或府廳(外府),再提交至基金會主管機關依序審核批准。我們的團隊會持續與承辦人員協調追蹤進度,直至核發基金會設立登記證書、刊登政府公報並取得統一編號。
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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